各县人防办,机关各科室、所属事业单位:
根据《关于修订“证照分离”改革事项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措施的通知》(芜商改联﹝2019﹞3号)文件要求,现将《市人防办人防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认定等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》印发,请你们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