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信信息
发布时间:2019-09-25 00:00
来源:市人防办
阅读次数:次
信件编号: | 20011454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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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我要咨询 |
来信标题: | 东方红郡小区人防车位 |
来信时间: | 2019-09-17 00:00:00 |
来信内容: |
东方红郡小区现在违规出售人防车位。
车库进出口明示,人防工程,严禁售卖。
请问他们到底可不可以这么做?如果有非人防车位,可不可以标明。让这些打擦边球的人赶紧收手,否则纪委也会有人管这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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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
答复情况: | 答复单位:市人防办
   答复时间:2019-09-25 00:00:00
答复意见: 尊敬的李先生: 您好!您反映的东方红郡违规出售人防车位事宜现答复如下: 小区结建人防工程内停车位只能租赁。日前,我办有关人员赴该项目现场调查核实,暂未发现出售人防车位的明显证据。在与开发企业沟通中,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人防车位租赁有关规定,要求其不得违规处置人防车位。如果您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,核实后我们将依法依规处理。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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