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信信息
发布时间:2019-09-25 00:00 来源:市人防办 阅读次数:
信件编号: 2001145408
信件类型: 我要咨询
来信标题: 东方红郡小区人防车位
来信时间: 2019-09-17 00:00:00
来信内容:
东方红郡小区现在违规出售人防车位。 车库进出口明示,人防工程,严禁售卖。 请问他们到底可不可以这么做?如果有非人防车位,可不可以标明。让这些打擦边球的人赶紧收手,否则纪委也会有人管这事。
回复内容
答复情况:
答复单位:市人防办    答复时间:2019-09-25 00:00:00

答复意见:

 

尊敬的李先生:

您好!您反映的东方红郡违规出售人防车位事宜现答复如下:

小区结建人防工程内停车位只能租赁。日前,我办有关人员赴该项目现场调查核实,暂未发现出售人防车位的明显证据。在与开发企业沟通中,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人防车位租赁有关规定,要求其不得违规处置人防车位。如果您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,核实后我们将依法依规处理。

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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