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信信息
发布时间:2019-09-10 00:00
来源:市人防办
阅读次数:次
信件编号: | 20011454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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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我要咨询 |
来信标题: | 人防车位是否可以出售 |
来信时间: | 2019-09-05 00:00:00 |
来信内容: |
您好,请问人防地库车位是否可以出售!有物业出售人防车位,是否可以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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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
答复情况: | 答复单位:市人防办
   答复时间:2019-09-10 00:00:00
答复意见: 尊敬的章琦: 您好!人防车位不可以买卖。2016年10月1日之前按照《合同法》规定,人防车位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。2016年10月1日之后按照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八十六条规定,人防车位不得出售、附赠;出租的,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。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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