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信信息
发布时间:2019-09-10 00:00 来源:市人防办 阅读次数:
信件编号: 2001145407
信件类型: 我要咨询
来信标题: 人防车位是否可以出售
来信时间: 2019-09-05 00:00:00
来信内容:
您好,请问人防地库车位是否可以出售!有物业出售人防车位,是否可以买
回复内容
答复情况:
答复单位:市人防办    答复时间:2019-09-10 00:00:00

答复意见:

 

尊敬的章琦:

您好!人防车位不可以买卖。2016101日之前按照《合同法》规定,人防车位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。2016101日之后按照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八十六条规定,人防车位不得出售、附赠;出租的,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。

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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